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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独生子女满18岁后是否有补助?

  • 问政网友:田苹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03-03 22:03:50

你好,我是福集镇一名普通人,我的孩子是独生子女也有独生子女光荣证,据悉在嘉明镇有一些人孩子满18岁后每年收到了一部分的补助金大约是600块一年,但是后来有人去问相关部门说钱发完了。然而我连这件事都没说过,我想问是否有这项资金。

问政跟踪
  • 1 2015-03-03
    22:03:50
    田苹 已问政
  • 2 2015-03-04
    09:02:25
    泸县 已受理
  • 3 2015-03-10
    08:29:42
    泸县 已回复
  • 4 2015-03-10
    14:50:13
    田苹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03-10 08:29:42

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田苹”网友,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独生子女户享有哪些优惠政策的问政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凡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根据当地或者单位的经济条件,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为5元至10元,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子女18周岁止。奖励金由父母所在单位各负担50%。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开支;各类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的奖励金在经营成本中列支;一方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另一方为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员或者农村人口的,由在职一方所在单位全额发给;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员的奖励金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列支。

(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可多划一人宅基地。

(三)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发5%的退休金(但加发后的比例不得超过100%);企业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根据有关规定增发养老金。”

除此以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户或者双女户,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奖励扶助,批准后每人每年有960元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详细条件请到乡镇计生办或者来电咨询。

若乡镇人民政府因为财政宽裕,自己制定了一些奖励政策,请到乡镇计生办具体咨询。

县人口计生局联系电话:8191346,福集镇计生办电话:819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