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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纳溪区白节镇回虎村五社水库变为饮用水问题

  • 问政网友:17685552592
  • 问政对象:白节镇
  • 提问时间:2020-02-20 08:44:15

纳溪区白节镇回虎村五社水库属于五社村民土地改建所成,属于村民集体所有,从我记事起(本人25岁),该水库常常被外包养鱼,按理说水库承包费应属于村民集体所有。但那么多年从未分红,村里也从未公示款项流向。近几年该水库又被白节镇规划为饮用水。想问村民是否享有水费分红呢?

问政跟踪
  • 1 2020-02-20
    08:44:15
    17685552592 已问政
  • 2 2020-02-20
    11:45:32
    白节镇 已受理
  • 3 2020-02-23
    09:13:37
    白节镇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白节镇
  • 回复时间:2020-02-23 09:13:37

纳溪区白节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回虎村五社在2007年将收到的四方碑水库承包费1.54万余元,通过村社开会按照抵扣农税提留款、农网改造、公路集资款的形式,按实发放给了各社员。

白节镇白节供水站通过四方碑水库水库取水,供应下游几个村社的老百姓生活用水。2013年-2015年期间,因水库鉴定为病险水库,存在安全隐患,只能控制少量蓄水;2016年-2017年,白节政府争取国家资金,实施除险加固工程后,基本恢复水库蓄水功能;2018年,G546国道项目又沿白大路(供水主管沿白大路埋设)开工建设,因施工需要,使供水主管网受到极大的毁损,造成供水站频繁停水或供水不足。故至今,白节供水站都没有收取水费产生收益。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可请再咨询白节镇水利站,电话:4792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