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怀孕后产假期间能同时享受基本工资和生育津贴吗?
- 问政网友:匆匆
- 问政对象:江阳区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0-02-22 16:48:25
本人是泸州市江阳区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已请产假,正在待产中,想请问一下有事业单位编制的产妇在产假期间(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已发),除了享受生育险报销以外,还能领取生育津贴吗?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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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2
16:48:25 匆匆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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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4
11:44:52 江阳区医保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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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2
08:51:11 江阳区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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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2
16:26:42 江阳区医保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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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0-03-02 16:26:42
网友匆匆:
您好,“关于你咨询生育保险报销”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市人社发【2018】3号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报销:1、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其职工生育时应连续缴费满9个月及以上。2、符合国家、省和市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以享受生育报销,不能领取生育津贴。
以上内容,江阳区医保局已电话联系匆匆予以解释,匆匆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江阳区医保局
2020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