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新农合缴费的疑问
- 问政网友:咨询新农合
- 问政对象:叙永县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0-02-28 23:33:05
新农合在断缴一年后续缴为什么会有观察期?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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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8
23:33:05 咨询新农合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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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2
14:41:09 叙永县医保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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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2
15:14:25 叙永县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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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2
15:37:03 叙永县医保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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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0-03-02 15:37:03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关于新农合缴费的疑问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新参保的居民,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的,从缴费之日起满180天后享受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跨年度的,应预缴下一年度医保费才能按时享受待遇;只预缴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的,从下一年度1月1日起满180天后享受待遇。
已参保居民应于每年9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未在规定时间预缴费的视为中断缴费,中断缴费后续保缴费的按新参保居民享受待遇。故城乡居民医保断缴一年后应从缴费之日起满180天后享受待遇。
若您还有疑问,请致电叙永县医保窗口0830-6272330咨询或关注“智慧泸州医保”、“叙永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
感谢您的咨询,祝你生活愉快!
叙永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