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家庭优待金发放问题
- 问政网友:15882012482
- 问政对象:泸县退役军人局
- 提问时间:2020-03-01 11:19:02
我是18年入伍的,19年只发了7千多的家庭优待金,而和我一同入伍的发了正常的1万6,我们同是玉蟾街道,他是我们隔壁村的,想问是不是我的搞错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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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1
11:19:02 15882012482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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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2
10:08:35 泸县退役军人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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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3
17:03:13 泸县退役军人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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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退役军人局
- 回复时间:2020-03-03 17:03:13
网友:
你好!
你通过网络问政咨询“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咨询件已收悉,现根据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义务兵在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给予其他优待,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四川省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规定“义务兵按照不低于入伍前所在县人均纯收入标准发放”。2019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是以2018年泸县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2018年入伍义务兵的家属优待金为16579元/人,其中入伍大学生专科增发20%,本科增发30%。请到银行再核对一下来款名目和金额。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双拥办,电话0830-8106877。
感谢你对我县双拥工作的支持,欢迎你再次提出宝贵意见。
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