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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城乡居民医保问题

  • 问政网友:默然
  • 问政对象:泸县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0-03-04 15:16:20

您好,咨询一下有关医保问题。 我前几年在泸州江阳区上班,单位买了职工医保,然后去年辞职,职工医保停了。泸县城乡居民医保去年之前一直在买,2019年停了一年,2019年年底买了2020年的城乡居民医保。 现在我住院手术,请问可以报销吗? 打电话咨询了社保局说是有6个月等待期,报不了,城乡居民医保不是没有等待期吗?

问政跟踪
  • 1 2020-03-04
    15:16:20
    默然 已问政
  • 2 2020-03-04
    17:38:59
    泸县医保局 已受理
  • 3 2020-03-05
    17:22:00
    泸县医保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0-03-05 17:22:00

网友:

      您好!您于2020年3月4日在“泸州有话请您说”网络问政平台咨询“2019年7月离职职工医保停了,2019年未交城乡居民医保,2019年年底买了2020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在住院是否能够报销”,我局工作人员于2020年3月5日和你进行了沟通交流,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18〕2号)第三章 缴费管理

      第十条

      参保职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90日内办理医保关系续保手续并缴费,补缴断保期间的职工医保费可连续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超过90日办理的按新参保的规定享受待遇。参保职工在解除劳动关系90日内参加居民医保并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的,从解除劳动关系当月起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在90日内继续缴纳2019年职工医疗保险或在90日内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现在缴纳了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应按新参保规定享受待遇。新参保居民,只预缴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的,从下一年度1月1日起满180天后享受待遇。

      感谢您对医疗保险工作的支持,以上答复如有疑问,可拨打泸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189477。

 

泸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