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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单独二孩生育证办理有关政策

  • 问政网友:西伯利亚狼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3-08 09:53:22

单独二孩生育证,必须要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吗?女方户口现在在湖北,男方纳溪人。

问政跟踪
  • 1 2015-03-08
    09:53:22
    西伯利亚狼 已问政
  • 2 2015-03-09
    09:35:37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5-03-09
    11:41:44
    纳溪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3-09 11:41:44

泸州市纳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回复 

网友:

你好!单独二孩生育证办理,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夫妻申请再生育的,经女方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核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

但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男方为我市户籍,女方为外市户籍的,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经女方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委托,可在我区申请办理生育证:

1、女方户籍地未实行单独两孩政策的;

2、非婚生育行为在我区进行处理,且男方为独生子女的。

谢谢你对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