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二级残疾人可以结婚吗?
- 问政网友:189****6400
- 问政对象:纳溪区民政局
- 提问时间:2020-03-08 00:01:31
我是大渡口镇玉村六组村民,我女儿是二级残疾人,请问领导可以结婚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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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8
00:01:31 189****640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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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9
10:09:37 纳溪区民政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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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9
14:40:08 纳溪区民政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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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民政局
- 回复时间:2020-03-09 14:40:08
泸州市纳溪区民政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根据《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一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二)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三)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因此,通俗来说就是:“婚姻当事人要清楚自已来做什么事,与谁结婚,能否清楚表达自已要与对方结婚的意愿,是否了解对方和自已的情况并填写《申请结婚声明书》”。
感谢您对纳溪区民政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可再电话咨询我局婚姻登记处0830-4282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