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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二级残疾人可以结婚吗?

  • 问政网友:189****6400
  • 问政对象:纳溪区民政局
  • 提问时间:2020-03-08 00:01:31

我是大渡口镇玉村六组村民,我女儿是二级残疾人,请问领导可以结婚吗?

问政跟踪
  • 1 2020-03-08
    00:01:31
    189****6400 已问政
  • 2 2020-03-09
    10:09:37
    纳溪区民政局 已受理
  • 3 2020-03-09
    14:40:08
    纳溪区民政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民政局
  • 回复时间:2020-03-09 14:40:08

泸州市纳溪区民政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根据《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一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二)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三)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因此,通俗来说就是:“婚姻当事人要清楚自已来做什么事,与谁结婚,能否清楚表达自已要与对方结婚的意愿,是否了解对方和自已的情况并填写《申请结婚声明书》”。

      感谢您对纳溪区民政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可再电话咨询我局婚姻登记处0830-428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