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新农合异地生育报销问题
- 问政网友:18008000205
- 问政对象:叙永县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0-03-10 10:46:09
你好,老婆户口在叙永县,在成都生育(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因入院的时候老婆的新农合卡密码忘记了,所有没有及时报销。医院这边说出院后可以回户籍所在地报销,请问一下,1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 报销的比例是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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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0
10:46:09 18008000205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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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0
17:06:52 叙永县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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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1
11:37:24 叙永县医保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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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1
12:11:07 18008000205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叙永县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0-03-11 11:37:24
问政网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咨询新农合异地生育报销问题”已收悉,根据泸州市现行医保政策,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的问题,请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和本人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出院证明》原件、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加盖医院鲜章)、《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如治疗费用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需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鲜章)。
二、关于报销比例是多少的问题。如果您是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因分娩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限额结算:顺产1000元、剖宫产(难产)15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200元。住院医疗费用金额低于限额结算标准的,按实支付。住院分娩中出现“并发症”或“合并症”的住院医疗费用不实行限额结算,合规费用起付线900元后,按三级医院45%、二级及以下医院55%的比例报销。
若您还有疑问,请致电叙永县医保窗口0830-6271311咨询或关注“智慧泸州医保”、“叙永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叙永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