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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退役军人补缴社保

  • 问政网友:大自然1
  • 问政对象:泸县退役军人局
  • 提问时间:2020-03-12 09:58:46

听说有退伍军人补缴社保政策,请问具体政策内容是什么呢?我父亲是1979年入伍,1985年退伍,能补缴社保吗?

问政跟踪
  • 1 2020-03-12
    09:58:46
    大自然1 已问政
  • 2 2020-03-12
    14:56:12
    泸县退役军人局 已受理
  • 3 2020-03-13
    11:05:30
    泸县退役军人局 已回复
  • 4 2020-03-13
    11:43:55
    大自然1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退役军人局
  • 回复时间:2020-03-13 11:05:30

大自然1朋友:

    你好!你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的“退伍军人补缴社保”来电收悉,现根据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规定: 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参保和补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适用其规定。你父亲如果符合条件,未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允许参保,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允许补缴,军龄视同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允许延长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原则上单位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原单位已不存在或缴纳确有困难的,由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补缴;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或无力缴纳的,由我局申请财政资金解决,补缴年限不超过本人军龄。对于个人缴费部分,个人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的,地方政府对其个人缴费予以适当补助。

    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咨询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优抚股,联系电话0830—8180381,联系人:林代红。

    感谢你的来电。

                             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