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医保记录相关问题
- 问政网友:城乡结合部的
- 问政对象:市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0-03-20 13:09:32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因为之前医保卡的钱有结余,我就在泸州医学院用自己的医保卡为父亲购买了高血压的药和母亲肝炎的药,结果没想到现在医院留下了我有这两种病的记录,但实际上我自己没有这两种疾病,我担心自己购买商业保险今后如果有问题保险公司会不赔付,请问这种记录是联网的吗?是否可以凭自己的体检报告将记录消除?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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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20
 13:09:32 城乡结合部的 已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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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24
 08:44:15 市医保局 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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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27
 17:24:53 市医保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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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0-03-27 17:24:53
市民朋友:
你好!你通过网络问政咨询的“医保记录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职工个人账户资金在原支付范围基础上,可扩大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在统筹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药店购买药品的费用。
你担心购药后医院已留下你有这二种疾病的记录,对购买商业保险出现赔付会有问题,到时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可以给你出具你是为父母购药的证明。
我市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可在泸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bj.luzhou.gov.cn/)和智慧泸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也可电话咨询,电话号码为:0830-3190803
感谢你的咨询,祝你生活语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