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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申诉文昌路违停处罚

  • 问政网友:dxl
  • 问政对象: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提问时间:2020-03-20 21:17:46

3月16日晚9点左右我开车外出回河滨1号拿东西回老家,当时两侧无空车位,为了不阻两侧车行驶我车川E8F136在中间停了一会儿。当我返回开车,车上贴了张空白罚单(没有一个签字与日期时间),当时以为是提醒而已就开走了。今天晚上突收罚款通知感到意外。本来附近车多位少,以前人们晚上习惯错误停在中间,而今没有通知警告与宣传就突然罚款,大家觉得不合理,而且这种代表政府形象的行为应以达到道路通畅才是目的而不是悄然处罚。希鉴于特殊情况申请免于我的处罚。既然政府行为那各小区应建足量停车位。这种强行的车多位少的暴力罚必引民喷。

问政跟踪
  • 1 2020-03-20
    21:17:46
    dxl 已问政
  • 2 2020-03-23
    15:39:08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受理
  • 3 2020-03-25
    15:32:27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回复时间:2020-03-25 15:32:27

回复:

您好!收到您的来文后,交警支队非常重视,立即责成泸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进行核查并回复。现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反映的文昌路前期道路封闭施工无车辆出入,周边小区业主夜间在该路段停放车辆,现该路段已施工完毕恢复通行,车辆夜间停放严重影响了车辆的正常通行,大队从3月12日起对该路段进行了整治。经调取网友车辆违停照片和开具的票据进行比对,不存在网友反映的贴空白罚单情况,系3月16日当晚下雨造成车辆挡风玻璃上的违停告知单被雨水侵湿后字迹不明显。下一步工作中,大队将积极向相关部门建议在文昌路施划停车位,方便周边小区业主停放车辆,同时也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