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暂行办法
- 问政网友:遥远的它
- 问政对象:叙永县
- 提问时间:2015-03-12 11:20:58
咨询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暂行办法相关问题。学费奖补的对象,包括在叙永乡镇(不含叙永镇)连续工作3年的基层税务所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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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2
11:20:58 遥远的它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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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2
17:35:49 叙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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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0
17:22:19 叙永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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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
- 回复时间:2015-03-20 17:22:19
叙永县教育局回复: 网友您好!根据川财教【2009】184号、川教函【2012】382号、川教函【2014】582号、川教函【2014】511号文件精神,申请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毕业学校:省属高校(以当年下发的名单为依据) 2.就业时限:当年毕业至第二年6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以就业合同时间为准) 3.就业范围: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不含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城镇)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公章为准) 4.服务年限: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 |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