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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是否可以解除隔离

  • 问政网友:大金子
  • 问政对象:鱼塘街道
  • 提问时间:2020-03-23 13:22:37

提前在湖北恩施办理好健康证明、防疫码、拍肺部CT,3.17日从湖北恩施低风险区返回泸州龙马潭区望山坪社区,第二天去社区办理了登记,并根据当时的政策要求,全家居家隔离观察。3.21日四川省发布文件低风险区返回人员满足条件的,体温检测正常可以复工和出行。全家体温正常,满足文件要求,是否可以解除隔离?进行复工和出行?

问政跟踪
  • 1 2020-03-23
    13:22:37
    大金子 已问政
  • 2 2020-03-27
    10:12:05
    鱼塘街道 已受理
  • 3 2020-03-27
    10:25:26
    鱼塘街道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鱼塘街道
  • 回复时间:2020-03-27 10:25:26

尊敬的网友您好!针对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反映人反映问题已收悉,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指挥部印发《关于做好湖北和武汉市入(返)川人员分区分级分类精准管理的通知》,该文件发文时间为2020年3月21日,生效日期即为2020年3月21日,文件未明确2020年3月21日之前的湖北返川人员参照文件要求执行。因此,为了您和大家的健康,请您理解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