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是否可以解除隔离
- 问政网友:大金子
- 问政对象:鱼塘街道
- 提问时间:2020-03-23 13:22:37
提前在湖北恩施办理好健康证明、防疫码、拍肺部CT,3.17日从湖北恩施低风险区返回泸州龙马潭区望山坪社区,第二天去社区办理了登记,并根据当时的政策要求,全家居家隔离观察。3.21日四川省发布文件低风险区返回人员满足条件的,体温检测正常可以复工和出行。全家体温正常,满足文件要求,是否可以解除隔离?进行复工和出行?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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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3
13:22:37 大金子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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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7
10:12:05 鱼塘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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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7
10:25:26 鱼塘街道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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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鱼塘街道
- 回复时间:2020-03-27 10:25:26
尊敬的网友您好!针对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反映人反映问题已收悉,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指挥部印发《关于做好湖北和武汉市入(返)川人员分区分级分类精准管理的通知》,该文件发文时间为2020年3月21日,生效日期即为2020年3月21日,文件未明确2020年3月21日之前的湖北返川人员参照文件要求执行。因此,为了您和大家的健康,请您理解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