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水价疑问
- 问政网友:199807575
- 问政对象:纳溪区发改局
- 提问时间:2020-03-25 17:30:03
为何打了五次发改局电话都是接通就挂掉呢?现在纳溪区居民用水的小区水价,物业通知说政府免费给二次供水用户提供安装设备。但是安装完设备以后每方水要增价1.1元,这样是否合理?如果是政府免费安装为何会出现水费涨价一说?整个小区几百户,长年累月下来不是一笔小数目。请问能否给出合法合理的收费明细表?是否禁得起国家物价局的考研?现在水费3.4元一方,如果装了所谓政府免费安装的设备后就变成4.5元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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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5
17:30:03 199807575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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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6
09:52:36 纳溪区发改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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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6
11:27:27 纳溪区发改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发改局
- 回复时间:2020-03-26 11:27:27
网民朋友:
你咨询的“现在纳溪区居民用水的小区水价,物业通知说政府免费给二次供水用户提供安装设备。但是安装完设备以后每方水要增价1.1元,这样是否合理?如果是政府免费安装为何会出现水费涨价一说?整个小区几百户,长年累月下来不是一笔小数目。请问能否给出合法合理的收费明细表?是否禁得起国家物价局的考研?现在水费3.4元一方,如果装了所谓政府免费安装的设备后就变成4.5元一方。”收悉,现回复如下:
现行纳溪城区自来水由泸州水务集团纳溪水业公司供水,居民第一阶梯水价为1.85元/吨(泸市发改价资[2016]215号文件),代收水资源税0.09元/吨、污水处理费0.95元/吨、垃圾处理费0.20元/吨,合计3.09元/吨。在户表改造后二次供水将统一由水业公司收费,二次供水包括水损、电费管理费、设备折旧等费用,根据泸州市发改委《关于二次供水服务费暂行标准的批复》(泸市发改价资〔2017〕210号)批复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了二次供水的高层住宅,在水价外暂按你司与用户协商的标准1.26元/立方米收取二次供水服务费。”因此,二次供水合计到户价格为4.35元/立方米。
纳溪区发改局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