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医保异地就医报销问题
- 问政网友:VIChe
- 问政对象:泸县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0-04-01 09:12:10
农村新农合医保在泸县买的,现在因为心脏病需要去上海手上治疗,是怎样报销医保?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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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1
09:12:10 VIChe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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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1
16:25:03 泸县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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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3
12:45:33 泸县医保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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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0-04-03 12:45:33
网友:
您好,您于2020年4月1日在网络问政平台咨询医保异地就医报销问题,我局工作人员于2020年4月2日与您沟通交流,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18〕2号)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住院实行单次住院结算。
统筹地区外住院
1.参保人员在统筹地区外接入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应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实行联网结算(省外就医的需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个人负担部分金额可从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医保报销部分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结算。
2 .参保人员在统筹地区外未接入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因特殊原因未即时联网结算的,其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后,出院证、医疗费用票据原件、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盖有医院鲜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行账号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外伤人员还需提供持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盖有医院鲜章)。到参保人所属单位或乡镇(街道)、村(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申报,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参保人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申报截止时间为次年3月31日。
感谢您对医疗保险工作的支持,以上答复如有疑问,可拨打泸县医障局咨询电话:8189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