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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叙永两河镇农村新修房的审批问题

  • 问政网友:一生何求
  • 问政对象:两河镇
  • 提问时间:2020-04-09 08:36:55

现在农村可以翻盖新房吗?原老房子不能住人,是否可以重建,需要那级政府部门来管或批准?

问政跟踪
  • 1 2020-04-09
    08:36:55
    一生何求 已问政
  • 2 2020-04-10
    15:22:32
    两河镇 已受理
  • 3 2020-04-10
    15:23:39
    两河镇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两河镇
  • 回复时间:2020-04-10 15:23:39

一、反映人所提出的现在农村可否翻盖新房,原老房子不能住人,是否可以重建?

回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反映人提出哪些部门来管或批准?

回复:按《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农经发〔2019〕6号)文件的第二项第二款中有明确规定“审批工作中,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并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批建议。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可按照本省(区、市)有关规定办理规划许可。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由乡镇政府对农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