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叙永县城划线停车收费的标准
- 问政网友:pengpeng
- 问政对象:叙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 提问时间:2020-04-09 17:58:01
我想了解下叙永县城划线停车具体是怎样收费的,下午下班回家停在线内收费3元然后第二天早上开走又喊交3元,据收费员说是以第二天早上6点重新开始计费 ,还有的收费员还记下车牌号码叫补交前一次收费员没在场没收到的停车费,我想请问有关部门这个路边划线收费的相关文件和具体收费的计价时间是什么?这种收费方式是收费员自己定制的还是根据相关文件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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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9
17:58:01 pengpeng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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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0
09:07:26 叙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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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0
09:08:52 叙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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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3
10:50:01 叙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 回复时间:2020-04-13 10:50:01
叙府价〔2011〕30号
叙永县物价局
关于县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服务收费的
批 复
叙永县城市管理局:
你局《关于更换县城区临时停车服务收费许可证的函》(叙城管函[2011]17号)收悉。我县城区实行临时占道停车服务收费以来,对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资源,有效解决机动车辆乱停乱放问题,规范县城机动车辆临时占道停放行为,保障县城道路安全畅通,发挥我县县城道路有效使用功能发挥了积极作用,收费标准半年来执行情况良好,无不良反映。经研究,决定我县城区机动车辆临时占道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继续执行。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县城临时占道停车服务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其收费主体为叙永县城市管理局。
二、县城临时占道停车点设置条件:必须在不影响道路交通的前提下,经县公安交警部门批准,方可设置临时停车点。
三、县城临时占道停车服务收费,必须使用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临时占道停车服务定额收据,并将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服务收费时段和收费标准如下:
(一)收费时段
县城临时占道停车服务收费时段为8︰00至20︰00,其余时段不实行收费。
(二)收费标准
1、两轮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和人力、摩托三轮车)1.00元∕辆.次;
2、小车:2.00元∕辆.次(停放时间超过6小时加收1.00元)。
以上车型划分以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收停车服务费:
1、执行公务的军用车辆和有统一标志的制式警用车辆;
2、正在执行任务的抢险救灾车(含实施作业的自来水、供电、天然气、通讯工程抢修车辆)、救护车、殡仪车等特种车辆以及收投邮件的邮政车辆;
3、占道停车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车辆(摩托车、小车每天在同一停车点只能享受一次15分钟以内的免费停车,当日8︰00—20︰00第二次在同一划定地点停放将不能再享受15分钟以内的免费停车);
4、自行车以及残疾人使用车辆实行只服务不收费。
五、按国家明码标价规定,你局应对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在收费点醒目位置设置由县物价局监制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牌,明确标示计价单位,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依据和投诉举报电话12358等,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局接此通知后,请及时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并自觉接受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此通知自2011年5月20日起执行。原叙永县物价局《关于县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服务收费的批复》(叙府价〔2010〕58号)同时作废。
叙永县物价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