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就叙永县交通事故处理提点建议
- 问政网友:987654321泸州市
- 问政对象:叙永县
- 提问时间:2015-03-22 02:30:34
你好,建议叙永县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对于一般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无争议的(一般程序,简易程序)现场开具事故认定书,避免产生‘猫腻’特别是外地车和本地车发生纠纷。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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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2
02:30:34 987654321泸州市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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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3
09:59:54 叙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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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3
17:02:00 叙永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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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
- 回复时间:2015-03-23 17:02:00
叙永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回复: 网友您好!根据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要求,事故处理法律文书一律由《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制作完成,所以,民警在事故现场无法出具简易程序事故认定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您提的建议我队将认真研究,在确保执法规范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