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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榕山镇客运站修建实体围墙造成严重安全隐患

  • 问政网友:卞绍明
  • 问政对象:合江县
  • 提问时间:2015-03-25 09:35:00


爆料:连日来,榕山镇客运站不顾周边群众和商铺业主反对,在榕山镇客运站与榕山镇广场路3、4号楼之间本是消防通道,被开客运站要求开发商违章修建一间房带一个铁门关锁。要求马上拆除。现在又在3、4号楼店面,前面修建长达百米长,1.8米高的围墙。3号楼与围墙间距3米,4号楼与围墙间距4米。

1、给居民楼的消防造成严重安全隐患;

2、影响排水,容易发生水涝;

3、影响商铺和1、2楼住户采光通风;

4、影响商铺正常的经营,严重影响商铺业主的经济利益。

要求:

1、照顾客运站和居民楼双方利益,保障客运站旅客安全,畅通居民楼消防通道,将实体的围墙改为通风透光的防护栏,中间设置3—4个可开启的进出口;

2、在客运站和居民楼之间留足6米以上的消防、通风透光通道。


该围墙的修建给过往行人,营业商人,幼儿园,小区老百姓带来水灾,火灾的安全隐患。业主多次找政府及有关部门都没得到解决,回复结果都是一句,人家修在人家地盘上,业主强烈呼吁,谁来救救我们!


问政跟踪
  • 1 2015-03-25
    09:35:00
    卞绍明 已问政
  • 2 2015-03-25
    09:54:09
    合江县 已受理
  • 3 2015-03-26
    18:00:11
    合江县 已回复
  • 4 2015-03-26
    22:10:47
    卞绍明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
  • 回复时间:2015-03-26 18:00:11

榕山镇人民政府的回复:

    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榕山镇客运站修建实体围墙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榕山客运站修建实体围墙系原围墙的改造工程,该围墙的改造是因为原围墙年久失修,不能发挥其安全防护功能,也是上级对客运站安全隐患整治要求。同时也是按榕山客运站与广场路34号楼原开发商协议,“如原围墙损坏,由客运站出资修建砖体围墙”之约定而修建。榕山客运站围墙工程,系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并经榕山镇建管所按客运站红线规划批准建设,系合法修建。修建围墙涉及群众反映的问题,现作如下解释:

    一、群众反映给居民楼的消防造成安全隐患问题。经调查不存在此问题,因该围墙离楼房约4米左右,围墙修建高只有1.5米,其中墙脚0.5米采用砖砌,0.5米以上采取安装不锈钢护栏,围墙内系客运站通道,很宽敞,消防车进出方便,完全对该楼火灾事故有抢险的空间。

    二、群众反映影响排水,容易发生水涝问题。客运站在设计和修建时充分考虑了此问题,在围墙脚设置了排水孔,加之该楼与围墙之间的走道比客运站通道高出0.1米,雨水只有流向客运站内,不存在发生水涝。

三、群众反映影响商铺和12楼住户采光通风问题。因该围墙离楼约4米左右,且围墙高度只有1.5米,加之围墙0.5米以上是采用安装不锈钢护栏,不存在反映的问题。

四、群众反映影响商铺正常经营和利益问题。因商铺业主在购买该商铺时,就建有该围墙,加之该楼原开发商与客运站早有约定,商铺业主也是知晓的,因此不存在此问题。

五、群众建议照顾双方利益,保障客运站旅客安全,畅通消防通道,将实体围墙改为通风透光的防护栏,中间设置2-3个可开启的进出口问题。修围墙本来就是为了保障客运站旅客及周边行人安全,达到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需要,因此建议围墙改为通风透光的防护栏已经基本达到要求,中间设置2-3个可开启的进出口不符合客运站管理的要求,不预采纳。

六、建议在客运站与居民楼之间留足6米以上消防通风通道问题。该问题是个别商铺业主考虑个人利益,损坏客运站利益问题提出的,系无理要求。加之客运站留6米以上通道后,客运站就无进站口。

政府相当重视此事,多次协调此事,希望反映群众正确对待榕山客运站改建围墙事宜,该围墙改建,将解决客运站内部及周边行人安全隐患和脏乱差问题,利大于弊。是消除安全隐患而不是造成严重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