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
- 问政网友:nongming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15-03-26 21:33:24
首先我要感谢国家感谢党感谢领导们,有了新政策让农民工可以参参加社保,为我们独生子女家庭解决了后顾之忧。
我的母亲于2010年参加了城乡居民保险连续参加了三年,但后来缴费是在邮政储蓄缴费不知就中断了,这次农民工可以参加保险了说补足年限就可以享受补缴五年的政策,去把钱存在缴保险那个存折上了,但不知道缴了还有申报这个步骤,以为补缴了就可以了,到社区去办理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事员也没跟她说后缴的没补上去,也没跟她说只有三年后面的十二年每年缴,直接就把钱刷了,钱缴了和别人缴的不一样我母亲问办事员办事员才告诉我母亲只有三年。钱又缴了还要推迟领退休金现在母亲是气得休息不好吃不下的,原本的好事确成了老人家的一个痛事了,农村挣钱不易啊,希望能够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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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5-03-26
21:33:24 nongming 已问政 -
2
2015-03-31
15:40:2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3
2015-04-07
11:34:45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
4
2015-04-10
17:15:12 nongming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15-04-07 11:34:45
网友您好:
按川人社〔2014〕28号文件的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包含原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未达到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前(即男女均未满60周岁以前),可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时可自愿按当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不超过原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待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待遇领取条件时,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转入时按当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了不超过原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养老保险费的,补缴费年限作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因此按政策提问人可将2010年起参加的城乡居保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后,继续缴费至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后享受待遇。
具体政策可登录http://sclz.lss.gov.cn/查询,今后如有新的社保政策,我们将积极宣传,也欢迎来电人随时来电咨询,咨询电话3333995。